新華網合肥7月25日電 (記者徐海濤)7月25日,安徽亳州市興邦公司原董事長吳尚澧等22名被告人集資詐騙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  公訴機關指控:吳尚澧、石峰等人於1998年11月成立亳州市興邦科技開發有限公司,先後採取“仙人掌種植”“全員營銷”“歐莎麗代理”等11種集資模式進行非法集資,數額達35.57億餘元,涉及27省份4萬餘人,造成集資款23.5億餘元未能返還。公訴機關認為,吳尚澧等22名被告人分別構成集資詐騙罪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
  據介紹,本案的司法程序已持續數年,原由亳州市檢察院於2010年1月6日提起公訴,指控亳州市興邦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尚澧等39名被告人犯集資詐騙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、隱匿會計憑證、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。2011年3月15日,亳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,判處吳尚澧死刑,其餘被告人死緩、無期、有期徒刑等刑罰。吳尚澧等人不服,上訴至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。安徽高院維持了吳尚澧的死刑判決,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最高法院撤銷一、二審判決,將案件發回安徽高院重審,安徽高院又將案件發回亳州中院重審。
  案件被髮回重審後,亳州中院將公訴機關另案起訴的黃鴻飛等4名被告人併案審理。2014年7月8日,公訴機關以證據變化為由,向亳州中院申請撤回對21名被告人的起訴,法院裁定准許,7月9日,公訴機關作出變更起訴的決定。
  開庭當天,興邦公司集資戶代表及社會各界群眾200餘人參加了旁聽,預計本次庭審將持續數日。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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